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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人償命,天經地義!為了完成你的紙醉金迷,而葬送了多少年少無知的迷途羔羊,你的狼心狗肺,卻要別人給掏心掏肺,十惡不赦的罪大惡極,泯滅人性的惡名昭彰,犯下滔天大罪還洋洋得意,吃別人的骨,還要扒別人的皮,別以為天高皇帝遠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你的喪心病狂,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裡,法律或許無法制裁你,但是永生神,耶和華永遠都看在眼底,觸犯上帝的誡命,天理難容!註定要下地獄,墮入罪惡深淵,永世不得超生,不是我妄加揣測,而是天意難違,我對眾人們起誓,或許你灰心喪志,感到力不從心,而我信誓旦旦的告訴良善的人們,眼見為憑的是,永生神的存在,或許法律不能制裁惡人,但是審判活人跟死人的救主,是千真萬確的依據,那日,喪心病狂的都要拿出自己的狼心狗肺來償還,我從不打狂語,只把所見所聞,親身經歷,一五一十的還原真相給你聽,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,不因善小而不為,不因惡小而為之,當地獄之火怒火燎原之實,惡人必墮入無垠無涯的惡火深淵裡,永世不得超生。當我看見實,我不能說,當我說出時,你必須死。因為死後的國度的存在是千真萬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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